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分科目异地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摩托车也可以“全国通检”了!
公安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切实方便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
一是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
二是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6月1日之后,如果大家名下有2辆车,并且是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就可以互换车牌。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也就是说,两辆车都是小型车号牌,车牌是蓝色的,就可以互换;如果一辆是黄色牌照,一辆是蓝色牌照,就不能互换。
注意使用条件: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
4、非营运机动车